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是城市总体规划,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均有明显改变,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适应当前声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为依据,结合《始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始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对始兴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收件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二)电子邮件。收件邮箱:sxhb1981@163.com。
(三)咨询电话:6973011
三、意见材料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等形式反馈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始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1、《始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2、《始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